第17章_阿里布达年代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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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

 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那天,我记得很清楚,家丁们不知何故喧哗起来,说是有个相貌奇怪的番僧,死赖在门口不肯走。我大概猜到是什么情形,亲自出去应付,一开大门,果然看见一个皮肤黝黑的高大僧人,满面刀疤,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,凌厉的双眼,活像是上门打劫的。

  “我便是此间主人,和尚,你有何贵干啊?”

  “善哉。贫僧破杀,欲来向施主结个善缘。”

  破你妈的大西瓜!和尚结缘,能有什么好事,这个月不必进赌场了。

  “施主,听说你长年为了不孕所苦,贫僧有一部奇书,名为种玉诀,需得七七四十九名处女……”

  “等等,你这番僧胡言乱语,你是哪只眼睛看到我不孕了?”

  要是我真的不孕,那倒省事,起码府里管家不用伤脑筋,努力挪出经费交给上门的马子堕胎,还要瞒过我的变态老头。

  番僧看了看我家门匾,忽然满脸震惊的表情。“施主……怎么你不姓毛吗?”

  “你妈才姓毛咧!”

  我没好气的说着。都是死鬼爷爷不好,当初说什么我家现在的这块地很好,建为阳宅,终年仙佛往来,大富大贵。结果什么仙佛我从小没看过,来路不明的疯子却不少,而且还专门是推销东西的,特别是一个自称从天上火星来的猥琐男人,三天两头就上门一次,令我不胜其扰。

  和尚听说来错地方,掉头就要走,我拦住他,要他把其余兜售的东西拿出来看看,僵持片刻后,和尚拗不过我,从布袋里拿出一堆书册。看不出来这和尚一副穷酸,袋里的书可是价值非凡:“九天都篆阴魔大法初窥”、“销魂百式入门”、“开开心心学意淂”还有一套铁定会被禁掉的优良读物“密码滚一边──我与图书馆的百次搏斗”各种书籍令我眼花撩乱,最后,我选了一本由大魔导士格里帕多恩所写,在‘史上最好色的魔法师’法米特·修·卡穆手中发扬光大的秘笈残本。

  那就是后来改变了我一生的“淫术魔法书”***********我叫约翰·法雷尔,是阿里布达王国贵族名门法雷尔家的继承人。

  我已过世的爷爷,兰特·法雷尔,当初是名动七海的英雄人物,他的口头禅“用爱救世界,挥棒走江湖”征服美女不计其数,王国内私生子成群,弄到我们家亲戚数不清。父亲源堂·法雷尔,是世袭侯爵,但从十一岁便上沙场,立下武勋无数,由十骑长累升到万骑长,最后蒙陛下钦点上将军封号,威震大陆诸国。现在长年率领大军,在边境和邻国作战,我见他面的机会不多,这是件喜事。

  至于我,和父亲与祖父的丰功伟业比起来,就很没出息。现年十九,身上爵位只有因为父亲十年前战胜两国联军所连封的准爵士,官职也只是御林军中“北苑步兵旅团”的一等兵,实在丢光了祖先的面子。父亲常在前线抱怨,为何我就不能像其他的贵族子弟一样争气?

  其实我也算不错了,人称“法雷尔家的浪荡子”八岁便开始偷窥女人裸体,十岁涉足妓馆,枪挑各式名器,到现在,少女、少妇、寡妇、孕妇……任何一方面的战绩都超过百位数,这点足可媲美爷爷当年。

  不过,和其他贵族子弟比起,天生体弱迟钝的我,在武术锻练上一开始便吃了亏,所以,我瞒着外人,涉猎魔导之术。

  魔法在现今大陆战争中,仍有相当重要的一席之地,我对主宰医疗、破邪的白魔法没什么兴趣,主力放在黑魔法上。可是,一来乏人教导,只能偷偷摸摸地照着一些听来的偏方练习;二来我又不可能真的随便杀几十人当材料,修练亡灵魔法,长期下来,并没什么成效。

  老实讲,魔法师实在不是个人干的行业。别看那些大魔导士“呼”地一下放个大火球,一扬手就射出雷电,其实每次施完法术,相关咒语的记忆就会从脑中消失,得要重新再背,所以魔法师总是随身带着一本密密麻麻的咒语小抄。

  修练魔力又会与自身体力相抵销,所以法力高强的魔法师,大多也是个药罐子,整日喝着又苦又浓的草药茶,养身治病,免得火球未发,自己先虚脱休克。我想他们大概也没有什么性生活,这么耗体力的连续动作,天晓得那些家伙是不是一面做活塞运动,一面高唱回复咒文。

  我练了一段时间,发现自己险些不举。能用魔法偷偷躲在远处宰人,这梦想当然不错,但搞到阳萎,这代价实在高了点。最后毕竟拈花惹草重要过偷偷宰人,我耸耸肩,做了取舍。

  至此,命运像是一条几乎静止的潺潺细流,却忽然在这年夏天,转变成怒涛汹涌的狂肆巨浪。

  ***********护卫王都的御林军,总数两万人,分为四部份。我所属的北苑步兵旅团,每两年会举办一次比武,倘使有干部空缺,便由得胜的弟兄升任团中干部。

  这轮的考核就在下周,眼下正好有百夫长的空缺,近来与东丹国的战争渐趋白热化,军中调动频频,一旦成了百夫长,就极有机会进窥千夫长,甚至转任外地升将军。有志者无不摩拳擦掌,目前则以左大臣的两个儿子,苏龙、苏虎呼声最高,他们武功高强,熟悉军略,入军不满一月,就双双从二等兵升任十夫长,加上后台又够强硬,怎么想都是他们。

  我的猪朋狗友之一巴闭,正为此忧心忡忡。苏龙、苏虎和他们那一票兄弟,素来与我们不睦,斗争频仍,只是一来看我不起,二来忌惮死鬼老爹在军中的地位,不敢太过放肆,一旦让他们当上了百夫长,我们这边的日子就难过了。

  “约翰,我们得想个办法出来啊!要是让苏家的两个杂碎当百夫长,我们的日子可怎么过啊?”

  “有什么办法?武功又比不过人家,没有真材实料,哪来的办法?你忘了上次和苏龙争婊子,被他海扁的那一顿,还不够痛啊!”

  想起上次惨败经验,巴闭就像泄了气的皮球,说不出话来。

  我心里当然也不舒坦,只是手下功夫不如人,逞强也是没用。曾想过暗算他两兄弟,只是他们武功高强,没把握成功,要是败露了身份,那更不堪设想,因此苦无良策。

  巴闭忽然一拍手,道:“有了。约翰,你听过一个叫夏兴眉的新人吗?”

  怎么可能没听过。那个叫夏兴眉的新人,是一个月前刚入伍的,出身民间,阶级只是个小步兵,但武功可也真吓人,上次的空手战技演习,这小鬼凭一人之力打败包括苏龙、苏虎兄弟在内的百名好手。苏家兄弟虽辩称自己擅长使剑,不善拳脚,但强弱之分仍是明显。这小鬼被视为这一次比武的黑马,要不是苏家兄弟后台太硬,百夫长之位肯定非他莫属。

  “那个夏小鬼,武功比苏家兄弟更高,就只是后台没人,如果我们有办法让他去打败苏家兄弟,再败给我们,那百夫长的位置就是我们的囊中物了。”

  巴闭兴奋地说着,我知道他鬼主意向来很多,尽管下流卑鄙,却往往令人拍案叫绝,当下也不多言,凝神细听。

  “我新弄到了一种药物,给人注射了,可以让他神智迷糊,暂时听命于我们,只要把这药打进夏小鬼身体,何愁大事不成?”

  “这么好用?那何必多此一举,你直接搞定苏家兄弟,不是更好?”

  “不瞒你说,这药太贵,我也没试过。”

  巴闭惭愧笑道:“说不准会有什么副作用,要是把人给弄废了,苏家兄弟我可担当不起,那夏小鬼平民出身,死了就死了,闹起来也不怕。”

  听他说得头头是道,我颇为意动,再被他连续劝说几回,终于答应帮他实施这奸计。

  假如目标是苏氏兄弟,就算我们暗算成功,事后追究仍要担老大干系,不过假如是藉那小鬼的手,那就与我们无关。瞧巴闭的脸色,多半不只是想打赢,肯定想让那小鬼宰了苏氏兄弟,一劳永逸。这么便宜的好事,为何要拉我入伙呢?原来那药粉真的不便宜,巴闭那死鬼付不出钱来,当然要找个大金主。

  仔细想想,这计划真烂,花那么多钱还得亲自动手,去云隐之乡买忍者不是更快一点吗?只是这种事需要保密,想想还是自己做算了。

  万事俱备,我们约在三天后,伏击夏小鬼,把他搞定。

  计划很简单,老伎俩一向是好伎俩,巴闭探知那小鬼每日下午会到已经废置的练功塔,在地下室练功,我们就算准时间,在那边动手。

  对方拳脚功夫了得,只是偷袭岂非送死?这等事又不好呼朋引伴,我准备多时,在地下画了个大大的魔法阵。得到那本魔法书也有数月了,内中的召唤术我下过功夫,现在正好验收。

  巴闭设了些捆人机关,这家伙对于暗算人的鬼把戏实在有一手,我日后实在该多小心他一点。

  约那小鬼来的藉口,是挑战书。根据巴闭的打听,这小鬼是个怪人,对升官发财全不在意,反而整天兴致勃勃地想找人动手。虽说我国尚武风气极盛,但是像这样的战斗狂,却也是很少见的。

  “巴闭,我们这么做真的好吗?会不会太狠毒了点?”

  “约翰,你搞清楚,我们现在是要作大事,不心狠手辣怎么叫大丈夫?”

  巴闭对我胡吹大气,真不巧我便是看过他所有丑事的见证者,不管他怎么说,我都不会把他当作大丈夫。

  比约定的时间早一些,夏小鬼到了,他的身材比想像中瘦小得多,实在看不出有那样惊人的身手,周遭光线不佳,看不清他的脸孔,不过,似乎还称得上清秀就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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